2019年广东广州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6-14 16:08:37
  2019年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街道人大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辅助工作及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辅助等工作。
 
  2.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街道除“四害”工作及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人大专职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广州市城区常住户口;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有基层经验或司法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3.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专职消毒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4)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长期户外的工作任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起,至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止, 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
 
  (1)人大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六楼608室。(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2)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报名地点:海珠区南洲路时代廊桥小区一街6号,南洲司法所。
 
  (3)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专职消毒员)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二楼205环监所。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者(不低于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不足1:5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洲街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南洲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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