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招聘学科研训员3人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06-17 11:01:18

  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学科研训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学科研训员3人,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中学语文、中学英语、中学物理研训员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在国、省、县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四川省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研训处。报名时间为2019年 6月22日-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报考者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对应各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与学历相对应的且在验证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公开考核招聘学科研训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报名资格审查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考核的岗位无报考人员的,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情况,于面试前2天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下的“考录信息”栏(www.yingshan.gov.cn/,下同)公布。


  四、面试


  1.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研训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讲课,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等。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所用教材(现行所报考学科教材)由备课室提供。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考生面试得分为去掉评委评分中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相加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6.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至面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公布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如确定的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而影响取舍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被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电话通知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体检递补人员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察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人事(学籍)档案、身份证原件。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个人毕业证及学籍档案。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参加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相关协议)或未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有特殊事由的须按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延期),作自动弃权处理,且因此出现空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通过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学科研训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营山县教师进修学校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学科研训员报名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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