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济南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2019-06-19 09:33:14

  2019年济南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济南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9年6月26日为截止日期)。


  凡与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在职市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6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网站(http://www.jnlz.gov.cn/)。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2019年济南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20×160像素,不大于2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及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2019年济南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自行修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于2019年6月26日12:00至6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6月27日12:00至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6月28日前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6月29日12:00至6月30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将在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体检时,对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发现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五、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由济南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66601026


  举报电话:0531——66601063


  技术支持电话:0531——82568270


  附件:2019年济南市纪委市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