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涟水县卫健委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0人公告
2019年涟水县卫健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基层医疗单位工作需求,经卫健委党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涟水县卫健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自愿服务基层。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008岗位除外)。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列入的,经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涟水县涟城镇安东路北门闸南原农村商业银行五楼),电话:0517-82316796。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涟水县卫健委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以打印,见附件二)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
由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1:1或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应聘者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涟水县卫健委负责组织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在岗位代码为02—08的岗位中,由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者先选择)。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被聘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聘用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风廉政室 0517-82316922
咨询电话: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7-82316796
本公告由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