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为海口市纪委监委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工资性质(见附件)
文秘岗位参考:2.中国语言文学类;19.法学类、法律实务类;20.监所管理类、法律执行类;2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24.政治学类;25.公安学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技术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计算机岗位参考:4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50. 计算机软件类;51.计算机网络技术类;52. 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设备运行管理岗位参考:46.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48. 电气类、电气自动化类、电气工程类。
财务管理岗位参考:14.会计与审计类、财务会计类。
二、招聘条件
除上述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
4.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 具备海南省户籍;
6. 退役士官(服现役满12年)报考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需提供服役及退役证明材料);
7.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按照《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7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53,逾期不受理。
3.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如遇到报名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致电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③《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自行下载,见附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书和材料(扫描件,jpg格式);
⑤户口本本人页;
⑥党员证(预备党员)证明;
⑦退役士官报考需放宽条件的,需提交服役及退役证明材料(扫描件,jpg格式);
⑧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4. 以上材料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将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报考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应关注报名系统工作人员回复审核情况,根据工作人员回复进行补交材料,否则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 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2. 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 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椰城清风网站、“海口廉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办公区1号楼市纪委监委组织部3034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3112
联系人:梁青、张翔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附件:
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工资性质.docx
海口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