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温州鹿城区委宣传部、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选调事业人员5人公告

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2019-06-20 16:03:42
  2019年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 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商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鹿城区对外宣传管理中心、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26日;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具体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广场路188号鹿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5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2)《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28日下午17:30。


  4.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笔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文字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为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天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附件3),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选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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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公开选调证明.doc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


  温州市鹿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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