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前旗广播电视中心招聘20人公告
察右前旗2019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媒体融合的系列讲话精神,加快融媒体建设,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2019年6月1日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
2、身高、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察右前旗2019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32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8、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察右前旗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20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招聘信息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发布,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9年6月30日--2019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旗委宣传部一楼(察右前旗实验小学对面办公楼109室)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二寸蓝底免冠照4张;
3、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核:由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参加笔试。
(六)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各岗位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依次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为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否则按零分处理。笔试不指定教材,由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经
审核确认后,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数2: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八)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由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到各自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自聘合同,不占编制,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办法。
九、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岗同酬待遇,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察右前旗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