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泰州姜堰区招聘教师167人公告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9-06-23 11:34:23

  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1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到2001年7月4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2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填表


  考生现场报名前,应先登录网址“http://58.222.239.213/”(以下简称“招聘辅助系统”)提交个人信息,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文档(要求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以便现场报名时进行审核。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2份(考生登录招聘辅助系统自行填报、打印);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以延迟到考察阶段提供,考察时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表格资料(含电子文档)。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姜堰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姜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姜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3∶00~5∶0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104室。


  (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11日9:00—18:00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60%),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语文基础知识、教师应知应会的常识(占笔试成绩20%),写作能力(占笔试成绩20%)。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9年7月22日9:00—18:00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因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姜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怀孕人员除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按照指定网站公布的时间登录招聘辅助系统打印《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现场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姜堰区教育局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8506、88088503(区教育局)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285110(区纪委)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


  人社局(网站导航/本区政府机构部门专栏/姜堰区人社局/通知公告)


  教育局(网站导航/本区政府机构部门专栏/姜堰区教育局/信息公开)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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