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亳州学院人才招聘公告(第三批)
亳州学院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四大药都”之首——安徽亳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层次专职行政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良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3.须是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
4.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岗位须是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应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8:00—7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报名地点:亳州学院人事处(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3.网上报名:电子邮箱:bzxyrscw@163.com;联系电话:0558-5367005、5367110;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
4.报名手续:现场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须就读学校盖章)、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近期免冠照片5张(小二寸);网上报名者,须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发到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1.考核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应用文写作;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考核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岗位需求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岗位需求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第一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年限确定。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监察室(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一致;在校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辞退;服务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书。
六、有关要求
1.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所需最终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的认证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届时未能提供证书、证明原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或者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被取消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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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