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汉中市城固县特岗教师招聘11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9〕103号)有关精神,现制定2019年城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计划
1.实施范围:我县教师缺编矛盾突出的完全小学、村小及教学点。
2.招聘计划:根据省市安排,我县2019年公开招聘110名特岗教师,全部为小学教师,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9年8月1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岗位资格具体要求以城固县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为准。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内(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县生源优先,身份证年龄偏大的优先。
6.师范类专科生限汉中市户籍或汉中市生源。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需求。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2019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公开招聘办法等,市上审定后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将于6月19日起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登陆“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报名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
3.网上审核。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县“特岗办”对报名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将在汉中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公布。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8日9:00起,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空缺的,可依次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再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6.面试及体检。面试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以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体检的具体事宜以城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7.报到及补录。被录取的2019届特岗教师应按规定要求赴城固县“特岗办”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未履行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城固县“特岗办”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依次递补,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是:若小学体育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小学语文1中依次递补;若小学美术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小学数学1中依次递补;若小学音乐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小学英语1中依次递补,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岗位确定。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共分12个组别,分别是小学语文1、小学语文2、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1、小学数学2、小学数学3、小学英1、小学英语2、小学英语3、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每一组别由新招聘教师本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选定,若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按以下优先原则选定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县生源优先,身份证年龄偏大的优先。调剂了岗位的,从调剂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选定。
9.签订合同。县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连同聘用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10.集中培训。组织新招聘教师从“国培计划”中统筹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培训方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审定后实施。
11.上岗任教。8月31日前,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成立城固县农村学校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岗办”),负责全县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王志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高新成 汉中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县人社局局长
赵西岗 县教体局局长
徐拥军 县委编办主任
邵 宏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赵西岗同志任主任,王建国、苏汉杰同志任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开展政策宣传、计划申报、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及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编制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特岗教师招聘相关工作费用、岗前集中培训费用和特岗教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并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人社局负责落实特岗教师应享有的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育体育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服务期满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非教育教学岗位。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不再实行试用期,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政策与保障
1.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城固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根据城固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3.82万元/年)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政府承担,按月足额发放。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条件招聘教师,严格规范程序,把好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关,不得自行放宽尺度、降低标准。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3.落实资金。县级财政应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岗前集中培训、招聘相关工作等费用和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体系后产生的费用。同时县级人社、财政、教体等部门应做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将特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和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九、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招聘工作,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格把关,落实好特岗教师招聘各项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不得临时设置条件和任意放宽条件。
3.未尽事宜由县特岗计划领导小组依据省、市特岗教师招聘文件规定研究确定。
联系人:向 锐,联系电话:0916-7216144
电子邮箱:379474299@qq.com
城固县教育体育局 城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城固县财政局 城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