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2019-06-25 10:30:58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翠亨新区投资服务中心和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具体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7月8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
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30号翠亨新区行政(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堂。交通路线:乘坐098路公交车至终点站“翠亨新区规划馆”下车,联系电话:0760-89893628、89893696,联系人:段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翠亨新区纪工委,0760-89893045。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里的专业代码);③与岗位需求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地点等信息将于开考两天前(7月18日)通过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准考证将于笔试当天(7月20日)放置在考场座位上,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足1:5的,该招聘岗位不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4)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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