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求,根据泗县人民政府与天坤国际教育集团签订的《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托管办学协议》规定,学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文化课、艺术课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文化课、艺术课教师共13名,其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3名、音乐教师2名、舞蹈教师1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宿州环保工程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文化课、艺术课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载明的专业。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教学经验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有教学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6.招聘范围: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7. 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持有的教师资格证载明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现场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17:00;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31日21:00)。
3.现场报名地点:宿州环保工程学校 办公室
网上报名邮箱:641931293@qq.com
4.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贴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报名表1份(附件2),个人承诺书1份(附件3)。网上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5.材料审查:严格报名资格的审查,所有材料由经办人审核签字确认。现场报名材料截止于2019年7月31日17:00前,交宿州环保工程学校办公室报名处;网上报名材料截止于2019年7月31日21:00前(以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参考),过时一律不再受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3比例时,不需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专业中职学科知识,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需笔试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正式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考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名次者均有面试资格。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面试内容以现行中职教材为依据。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现场讲课15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讲课内容在考生面试准备开始时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须使用普通话。
4.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总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宿州环保工程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确定体检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保留两位小数)确定体检人选。若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实行1:1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考生试讲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试讲总成绩仍然相同,则由领导小组组织加试一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宿州环保工程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宿州环保工程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1:1比例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近三年工作情况,重点考察有无违法乱纪行为、有无治安刑事处罚、有无招聘过程中违纪行为、有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行为、有无师德表现差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行为。
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州环保工程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面试总成绩、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宿州环保工程学校按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不属编制内人员,但其薪酬享受编制内教师同等待遇。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薪酬享受与学校编制内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聘程序。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要求
(一)请聘用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联系畅通,并及时关注查询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自主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自主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宿州环保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557--7016687 1890057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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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环保工程学校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