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抚顺县招聘72人公告
抚顺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立的“两谷一带”总体发展战略,为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振兴,急需面向社会招聘各层次派遣人员7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岗位情况及待遇
1、信访局招聘派遣人员5人
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男性4名、女性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是中共党员或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笔试成绩加5分,抚顺市户籍。工资待遇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
2、公安局石文高速招聘派遣人员6人
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丰富驾驶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符合《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抚顺市户籍,工作地点抚顺县石文镇。工资待遇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
3、营商局招聘派遣人员6人
要求:29周岁以下(199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抚顺市户籍,工作地点救兵镇小东村。工资待遇: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中、大专毕业生基本工资为14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考勤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4、各乡镇财政所招聘财会人员8人
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从业经验,工作地点各乡镇。工资待遇33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
5、县直各部门招聘派遣人员19人
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工资待遇:本科工资18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研究生工资22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
6、卫健系统招聘派遣人员11人
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证、执业证。工资待遇:本科生工资3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资41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资4600元,以上工资均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另外,选择乡镇卫生院工作者工资额外加200元补助,外市来抚顺县工作者,本科生享受300元/月租房补助,硕士研究生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博士研究生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7、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17人
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工资待遇:本科生工资总额3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资41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资4600元,以上工资均含个人保险缴纳部分。另外外市来抚顺县工作者,本科生享受300元/月租房补助,硕士研究生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博士研究生享受1000元/月。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fsx.gov.cn/)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抚顺县政府西耳楼3楼(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报考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准考证》1份,上报电子版的《准考证》,照片均为电子版证件照,A4纸打印。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笔试
1、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7月3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等信息。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报考“招聘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按照满分计算。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1、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10日之后登陆抚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4、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与原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任合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拟聘用工作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拟聘用工作人员有无犯罪记录。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扣除。
政策咨询电话:57599617
监督举报电话:57599528
抚顺县人才中心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