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禹城市乡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142人公告

来源:禹城市人民政府 2019-06-27 09:05:49

  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增强我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19年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市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在禹城市服务或具有禹城市常住户口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或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毕业生。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6日16:00


  考生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但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尽早报名,避免出现报名信息无法修改的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报名后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6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3日11:00-7月7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2019年7月12日9:00-7月20日9:30前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都需要使用,建议考生至少打印三份以上)。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6日前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禹城市建设路633号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本人页)、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笔试准考证、《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2、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的,还须出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五天(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 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市乡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包括幼儿教育规程中的舞蹈、键盘(电子琴或钢琴)、声乐、绘画、说课。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禹城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0534-7266678


  考务组织咨询电话:0534-7365928


  附件1、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应聘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2019年禹城市市乡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x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