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招聘99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教育局 2019-06-27 10:05:20

  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2019年7月7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教育考试院一楼(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5098840(工作日)、0513—83549320(报名期间)


  因场地有限,报名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报名者尽量绿色出行,或将车辆停放在周边停车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现场报名成功的,一律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2张;③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01—22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⑤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应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教育网(http://jyj.nantong.gov.cn)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13日17:30前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考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定于2019年7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为全程封闭闭卷考试,满分100分。01—29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教育教学理论(70%)。30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财会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南通教育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校各岗位招聘名额1:3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入围面试人员于2019年7月18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01—22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提问的方式,均以百分制计算,按模拟上课占80%,提问占2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3—29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测试的方式,先进行模拟上课与提问,再进行专业测试,均以百分制计算,按照模拟上课占80%与提问占20%计算本环节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模拟上课与提问总分占50%、专业测试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通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拟聘用人员,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于2019年8月底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办结聘用手续(23—29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暂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但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5.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8840


  纪律监督:0513-85098850


  附件1.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通 市 教 育 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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