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2019-06-27 10:21:07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才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小坑林场属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林业科研及新技术推广、森林旅游开发及生态文化宣传等职责,现根据林场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本次引进为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一) 必备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研究生:林学(A0907),本科:林学(B090501);
3.具有林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有连续5年及以上林场工作经验;
5.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74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1.在杉木、油茶良种推广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2.近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奖;
3. 近年参与过省或国家专业技术项目。
上述优先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引进方法
根据《韶关市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面向社会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工作日)。报名联系电话:0751—6661972;0751—6681832;
3.报名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城南大道3号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股;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持和参加相关证明材料、计划生育审查表(或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品行不端、征信存在不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资格审查
依据本公告“引进条件”中所列具体条件及不接受报名情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人员。
(三)考核
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依据本公告“引进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综合择优确定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由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小坑林场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进入考察的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人才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列编和聘用手续。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引进程序中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异议不能聘用等情形,则依考核排名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小坑林场事业编制,享受编内人员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和材料不实不符合我局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聘用后如发现信息和材料不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办理聘用后,需在韶关市曲江区国有小坑林场服务满五年以上。
本公告由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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