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宿州市灵璧县第九中学招聘教官30人公告

来源:灵璧县教体局 2019-06-27 14:16:58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官30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4人。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岗位条件的灵璧籍退役士兵: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纹身、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057-602298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根据《灵璧县第九中学公开招聘教官岗位计划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者取消其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审核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照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举止仪表、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按60%、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面试分高者优先;C、笔试主观题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每月工资3250元 ,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2981


  0557-6021161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2981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7061


  附件1:灵璧县第九中学公开招聘教官岗位计划表


  附件2:灵璧县第九中学公开招录教官报名表.xls


  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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