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亳州市利辛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 2019-06-27 14:20:50
  2019年亳州市利辛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第五批省总直补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工办﹝2019﹞13号)要求,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三个岗位,共7名。其中:文秘1名,财会1名,其他5名,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3、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利辛县总工会组宣部(青年中路城关镇人民政府对面,县交通局南100米左右)。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2019年利辛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5张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两年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相关网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2、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7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领取方式、地点: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8:00—11:00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总成绩100分,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并在相关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5、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省总工会文件规定,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县总工会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县总工会岗位分配。县总工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县总工会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咨询电话:利辛县总工会0558-8804151、8972137;


  利辛县人社局0558-8812151。


  附件:《2019年利辛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利辛县总工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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