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保定定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9-06-28 09:15:29
定州市2019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9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005护士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详见岗位信息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 1日9:00 至7月5 日17:00
缴费时间: 2019年7月 1日9:00 至7月 6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20 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命题。委托外地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
4、考点选择、考场安排、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人员由市招聘办负责确定。取送试卷人员临时确定,并由市纪委监委派人监督,期间进行封闭管理,限制通讯,将试卷送达考场30分钟后,方能解除。
5、笔试阅卷。笔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和答题卡当场按要求密封,由出题单位负责组织阅卷、成绩登统。
6、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7月26日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卫健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29 日- 7月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以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时提供地址为准。参加复审考生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和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 17日7:30至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14日9:00- 8月 16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由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命题、面试评委,委托外地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人数较多的采取“蛇型”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张贴在面试地点。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得分×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名单于 8月19日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
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市招聘办对其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组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除007岗位、011岗位、016岗位以外,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岗。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 0312-2589823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 0312-2560358
附件: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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