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27号线直达南北校区。学校现有70个招生专业,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外语、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旅游与酒店管理、职业网球、财经、计算机与电信工程、汽车技术与服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11个教学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近1000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学校现为国家级优质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基地,全国百姓优秀继续教育培训院校,中国冶金科工集团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命名的“师范教育先进学校”,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4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9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9年6月28日9:00至7月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查结果(2019年6月29日9:00至7月6 日24: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本单位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7月6 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报名确认(2019年6月29日9:00至7月8 日24:00)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18日9:00至7 月20日9: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免笔试手续办理。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者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占用面试指标。符合免笔试条件者,请务必于2019年7月16日前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手续。
五、考试
(一)笔试(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理论。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专任教师及实习实训教师等8个岗位为1:5,行政部门和辅导员18个岗位为1:3。经审核,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page]
1.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36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准考证;
②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③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⑤兼职或就读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内容不全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面试:
具体方式如下:
(1)专任教师、实训教师,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辅导员,采取案例分析、回答问题、才艺展示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3)行政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4:6)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下一位应聘者进行体检。
七、登记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关待遇
参照学校人事代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招聘方案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2019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向老师,霍老师;咨询电话:88390665,81805267,81805061。
4.其他咨询电话。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5.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列表:
1.2019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