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雇员21人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9-07-01 10:48:18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检察官助理、辅助法警。
 
  (二)招聘人数: 21人(合同制检察官助理16人、辅助法警5人)。
 
  (三)工作职责:
 
  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制作电子卷宗;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查证据、开展案件受理审查;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法律文书、案件讨论笔录等;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辅助法警:在法警的指导下,维持检察场所安全,协助押解和提审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岗位分配。
 
  (二)学历要求:
 
  报考合同制检察官助理职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须为法学(A0301)专业,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且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已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辅助法警职位人员,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能协助检察人员完成任务。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放宽至高中或以上学历。有C1或以上准驾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考年龄:
 
  合同制检察官助理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辅助法警为18至40周岁(即1979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可自行解决住宿。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8:30时至2019年7月9日下午17:3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7月15日至17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试对象需携带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示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可登陆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byqjcy.gov.cn)上公示7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检察官助理12万元/年,辅助法警7.84万元/年。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819871、61819807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819739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负责解释。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