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海珠沙园街道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7-01 16:24:25
  沙园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沙园街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名,主要从事纪检监察专职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国家统招统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职位要求相应的工作经验、有基层工作经验或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海珠区沙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402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84315735。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中共党员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计生证明(包括未婚,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居住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沙园街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高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和沙园街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沙园街招聘雇员报名表
 
  沙园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