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总工会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24人简章
启东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为落实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加强镇(街道)、园区工会力量,提高服务职工工作水平,经研究,启东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24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拟定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和职位
启东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24名(详见附件:《启东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考聘用岗位计划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 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启东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3.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6月)。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愿意扎根基层,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带U盘拷贝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相片格式为JPG,像素20KB以下,规格为彩色、白底,相片统一注明:身份证号码-姓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因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计划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则按1:2比例相应缩减计划招考人数。
(3)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14楼启东市总工会1419室。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试题来源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以及近二年重要时政内容和写作能力,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分值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职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下简称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市总工会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未通过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考聘用的岗位(若考生之间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调换岗位)。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
十、待遇保障
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组织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二)本《简章》由启东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83312884、68205008
纪检监督: 0513-68218026
招聘信息见启东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官微,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工会官微;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工会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