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华浦江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4人公告

来源:浦江教育网 2019-07-02 09:24:20
  2019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会计3人,雇员制幼师学员30人,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雇员制教师4人。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报考雇员制幼师学员须具有浦江户籍(公告发布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2)报考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职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报考语文教师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并持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③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会计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所学专业与报考要求一致,其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业不限。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已经被聘用为浦江县教育系统雇员制教师的人员不能报考雇员制教师职位。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报考雇员制幼师学员要求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放宽至30周岁(即1988年7月1日);报考其他职位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浦江县龙峰国际学校(汇泉路123号)。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毕业生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学校相关说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6)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19日下午(2:00-5:0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2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雇员制幼师学员职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合格分:雇员制幼师学员职位,笔试成绩裸分处在所有参加考试人数的后30%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计算)。


  其他职位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取第二名至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可加5分。教育局将对奖励加分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会计职位不面试。其余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1)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职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2)雇员制幼师学员职位面试主要考察幼师五项基本技能(说、弹、唱、跳、画)。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作缺考处理。


  (五)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雇员制幼师学员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或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后不开考学科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2.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行审核。


  3.雇员制教师与同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所有工资待遇一样),待遇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8〕16号)、《浦江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雇员制教师在今后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在编人员时可以享受奖励加分政策。


  4.雇员制幼师学员招录后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费用学员自理),培训期间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见习期工资标准领取生活补助,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培训期满后由培训机构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聘用为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雇员制教师、会计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雇员制幼师学员在正式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雇员制教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8.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9.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10.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及测试结果、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j.zjer.cn)、浦江县政府网官网(http://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11.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2.咨询电话: 0579—84206560、842059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xlsx


  2.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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