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9-07-03 14:06:40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助推“双一流”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单位授予权的建设,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办通〔2015〕5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教师工作处)、专业建设与学位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不满三年的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面试报到事宜: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2019年7月8日上午08:00至下午18:00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西区综合楼618)报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在候考室等待。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1)应聘我校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教辅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2)应聘我校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艺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乌蒙书画院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3)应聘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试教。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6.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贵州工程应用


  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凡是被录用者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到相关管理岗位锻炼至少两年。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31459(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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