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招聘教师21人公告

来源: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9-07-04 10:53:51
  2019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高新区工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中小学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21名,其中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2019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日至2001年7月3日期间出生),在高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满1年以上(含1年),经学校考核合格推荐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7月3日至2001年7月3日期间出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请见《2019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教师资格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本科“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到2019年7月31日,仍在合同约定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且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的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6、报考人员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高新区工委审批同意公招方案后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对外发布。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报名,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确认,则为无效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9:30。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1、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笔试时量:12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 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派专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在编教师必须提供);⑥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不齐,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降低面试比例至1:2,未达1:2比例的,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方式及有关要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实际操作的能力等。采用备课、试讲等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


  暂定时间:2019年8月3日(周六)


  暂定地点: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


  具体以面试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二位数字。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此次招聘的教师为编外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提请高新区党工委会审定通过后,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社事局办理录聘手续,由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辞职手续由本人负责,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社事局和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对招聘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员待遇


  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按政策购买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


  咨询电话:0731-58551378(高新区人社局)、0731-58563203(高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 58551939(高新区监察局)


  附件:


  1.2019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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