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招聘12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以及轨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定额造价、监理、试验检测市场行业管理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7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jtgcgl@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jpg格式文件。邮件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招聘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邮寄或安排在指定地点领取)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8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以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规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入围人员。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zjzj.zjt.gov.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zjt.gov.cn,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571-87804906。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3789612(徐女士),83789730(陆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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