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潍坊昌乐县招聘事业编教师117人简章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5 08:06:51

  昌乐县2019年招聘事业编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山东省昌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7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教师资格证(目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证面试人员也可报名,但必须于体检考察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昌乐县生源或在昌乐县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3日0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1:00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7月23日9:00—7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教师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5日15:00—17:00


  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七)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昌乐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昌乐县2019年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本人教师资格承诺书,承诺体检考察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且能够正常毕业。


  4.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


  (八)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用试讲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专业技能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九)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所报学科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面试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讲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讲课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讲课组本专业全部考生讲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栏目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生请及时登录“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栏目查看。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由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通过“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昌乐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山东省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昌乐政务网”-“部门之窗”-“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地址: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


  山东昌乐政务网网址:http://www.changle.gov.cn


  昌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36-6221856,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拨打。


  附件1.昌乐县2019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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