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45人公告
来源: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07-05 09:56:18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19年第二批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校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社会服务,我校决定招聘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扩充我校教职工队伍,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编制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规定的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http://www.cxmtc.net)或学术桥网站(http://zpjob.acabridge.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学术桥网站(http://zpjob.acabridge.cn)报名。
2.报名流程。注册—添加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必须填)—添加教育/工作经历(详细填写)—添加求职意向—添加其他—完成—搜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职位(上传个人简历)。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15日。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个人简历中须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其他岗位相关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报考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以在学术桥网站上查询资格初审通过情况。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每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数,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报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先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本科学历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纸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题目由考官封闭后当场出题,考生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现场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题目由考官封闭后当场出题,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提前在侯考室抽签确定。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各岗位以面试成绩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拟聘人员
由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对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查。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或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公示
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组织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时,拟聘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解除劳动关系、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五、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五险一金待遇,享受与在职编内人员同等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六、相关要求
(一)学历类型认定。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即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二)年龄认定。30岁以下指1989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以下指1984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专业要求。如果招聘条件下只有“二级目录”,则该“二级目录”下的所有专业均符合岗位要求;如果招聘条件下有 “二级目录”、“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我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0878-3875650,何老师(18987832400)、
郭老师(18987832515)、马老师(18187781783)
监督电话:0878-3875587
附件: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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