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20人公告
一、聘用岗位计划
2019年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120名(岗位表见附件)。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聘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17日
报名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7号楼二楼电教室
2.考生本人下载并填写《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小二寸彩色像片5张。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界首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照片等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以及“本人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聘用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及交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9:3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
报考人员于7月25日至26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对象按组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数的1.5: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聘用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弹琴、舞蹈、绘画、手工)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 “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1.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及以后均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其相关待遇为:月工资3000元(含聘用单位缴纳的“五险”)。聘用人员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五、监督检查
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六、注意事项
本次聘用考试的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监督电话:0558-4888188
附件:
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