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晋中榆社县公益性岗位招聘19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扶贫办等11个单位补充招聘社会扶贫管理服务协理员、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理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9人,全部为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具体分配情况视现场报名情况决定,岗位如下(见附件)
序号 |
单位 |
人数 |
岗位 |
备注 |
1 |
扶贫办 |
5 |
社会扶贫管理服务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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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箕城镇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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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云竹镇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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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郝北镇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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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城镇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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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峪乡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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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马乡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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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寨乡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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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岚峪乡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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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讲堂乡 |
1 |
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调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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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社局及下属单位 |
5 |
劳动保障协理员等 |
二、招聘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限定为2019年7月6日前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大学生方可报名。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我县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为:
1.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5.父母一方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为我县城镇或农村长期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中(含“村转居”)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
2.报名地点: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聘。结合就业困难认定时间和工作岗位需要现场选岗,岗位具体分配情况视现场报名情况决定。
(三)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榆社政府网、榆社县政府前楼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补充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榆社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6622909
咨询电话:0354-6621298
榆社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