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招聘3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9 10:07:29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目前设有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769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种类别,共计39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9人,包含教师岗位26人,辅导员岗位3人;管理岗位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教师岗位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以2019年8月31日为限;
2.教师岗位、行政教辅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年限的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限。
3.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19年毕业生”及“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四)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入职后,专业技术岗位一般聘为专技十级,管理岗位一般聘为管理九级。
(三)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受聘人员,其证书须经我校审核认可后,再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35号)文件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方可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4日--8月29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9月18日起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9月22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或通知为准;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中旬,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对于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相同招聘条件下按照开考比例1:2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2)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教师岗位、其他岗位(含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两类进行,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①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德育与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②其他岗位(含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4)公布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名单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资格复核: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证明,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面试形式内容:面试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含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两类进行,具体面试形式内容如下:
①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说课、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其他岗位(含辅导员、行政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考试综合成绩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5分(含)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对于有具体某项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具体的材料。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及创业经历一律不计入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比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行为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赵老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李老师)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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