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三门峡市示范区招聘在编教师40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有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计40人(财政全供)。详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8日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17日8:00至7月19日18: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点击“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注册报名。(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象素,高约156象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2.报考资格审查。在提交审核后,考生信息进入资格审查流程,提交后未审核前,考生可以撤回提交并修改个人信息,审核通过后不能撤回及修改。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17日12:00至7月20日12: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点击“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7月17日12:00至7月20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60元(两科,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7月20日12:00至2019年7月21日18:00,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7月22日12:00前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教育文化局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镇(街道办)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镇(街道办)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核减及核销岗位信息7月22日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7月23日12:00-7月24日12:00在报名系统中重新选报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9日8:00至8月3日9:0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点击“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示范区(大王镇、阳店镇、禹王路街道办事处)户籍: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加分类别。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9年7月25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业中心40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中段)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加分资格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①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提交报名申请时报名软件技术咨询电话: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0398-275161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
《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小学教师岗位内容为《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内容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笔试时间:2019年8 月3 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8 月 12日至8 月15 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教育局人事科(三门峡市文明路实验中学院内)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1份。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中音乐类、体育类岗位的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范围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教育部审定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中小学教育教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由三门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经审核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398- 2751158。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网址:http://www.smxsfq.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报名资格和政策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0398-2751612
附件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
附件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