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合肥市瑶海区选调中小学教师15人公告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9 13:43:35
  合肥市瑶海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瑶海教育的办学水平,打造一支优质的教师队伍,增强瑶海教育的竞争力,经区委编委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5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调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选调条件(资格、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共选调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15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5名(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合肥市瑶海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在编在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选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二)资质条件


  1.学科优秀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调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省级及以上课例课、融合课等一等奖(同时具备县区级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7)教育类博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已参加2018年瑶海区公开选调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裕溪路1619号,瑶海区教育体育局8楼817室(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旁)。报名人员持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合肥市瑶海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所在事业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编制部门出具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证明(附件4)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所选调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站公示。


  (二)选调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如某一岗位合格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其中岗位数为2人的,按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面试满分100分,无生上课与答辩成绩分别为80分、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选调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选调人员纳入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二)选调程序结束后,聘用人员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4490192(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0551-64497458(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合肥市瑶海区纪委)


  (四)查询网站:


  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fyaohai.gov.cn/jyj.aspx)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区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附件:


  1、合肥市瑶海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docx


  2、合肥市瑶海区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4、编制证明.docx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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