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连城县补充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35人公告
来源:连城县人民政府
2019-07-09 13:44:42
连城县教育局关于补充招聘2019年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3号)和《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2019年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的通告》(连教〔2019〕20号)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编制外教师35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18名、中学教师17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等信息见附件《2019年连城县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编外新任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5. 年龄合乎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招考范围为“福建省”的,其报考条件为下列条件之一:①2019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范围内;②2019年3月18日前持有福建省范围内居住证;③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毕业的福建省生源。
7.已取得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www.eeafj.cn)。
2.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四、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和体检人选确定
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现场资格确认和体检人选。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的,则加试一场考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络报名登记表1份(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打印);②报到证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⑤学业成绩表原件(应届毕业生);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⑩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体检项目、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拟聘人选资格经确认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按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前述规定实施。
5.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和待遇
1.聘用办法。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分别安排在中小学任教,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聘用学校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首次聘用时间为5年(含见习期),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新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与本单位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五、注意事项
1.关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此类人员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9年7月17日前向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2.报考对象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报考的具体岗位,如未标注的,网络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bm/jyj/zwgk/zhxx/上公告。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连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城县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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