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适应“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需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办法,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会计管理岗、管理岗、科研管理岗、海洋环境与生物技术岗、海洋科学研究岗、水产科学研究岗,岗位要求详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9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链接登录进入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相关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至7月24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6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
3.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均限图片JPG格式上传)。
(3)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请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需标明具体职位,单位盖章)。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会计管理岗、管理岗、科研管理岗内容为公共知识,海洋环境与生物技术岗、海洋科学研究岗、水产科学研究岗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3)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考试人数的平均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内容。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前,由招聘工作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0%和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分最高分者优先入围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确定聘用后,5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898-65349603
传真:0898-66517570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51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