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汉阴县人民政府 2019-07-09 15:09:40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聚德人力资源公司受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岗位人员13名,派遣至县检察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恪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确保新招聘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任务


  工作人员:10名,


  职责任务:


  1、负责各项记录工作。


  2、负责各类文字材料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各类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归档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它工作。


  驾驶员:3名,


  职责任务:保障机关公车运行,以及检察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的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敬业精神;


  4、热情开朗,身体健康,形象良好,限本县户籍;


  5、工作人员年龄18-35岁,不限性别;驾驶员年龄18-45岁。


  (二)专业技能


  1、工作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和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者优先;


  (2)持有法律资格证者优先;


  (3)办公自动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熟悉法律知识者优先。


  2、驾驶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C1及以上驾驶证的熟练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于7月20日之前到聚德人力资源公司领取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地点: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86号(睿正小区3栋二层)


  咨询电话:0915-5219658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发还,复印件留存)、《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现场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范围。


  (二)综合考核


  笔试时间:7月22日,北京时间11:00-13:00;


  面试时间:7月26日,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与聚德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此次招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以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


  2、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2: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4.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7月29日)


  1.体检当日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同时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入职


  统一办理入职手续,持员工入职通知书前往汉阴县人民检察院报到上岗。


  五、岗位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薪资标准2800/月(含社保)。


  报名咨询电话:0915-5219658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


  陕西安康聚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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