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招聘11人公告
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面向朝阳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朝阳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本次招聘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是指烈士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和子女;病故军人的配偶和子女。其中:配偶应在2019年7月9日(不含)前建立合法夫妻关系。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7日(含)及以后出生)。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走50米)。
(三)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
1.《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除签字、签时外,其他信息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2.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贴至报名登记表,另外2张背面写清姓名,用于办理准考证);
3.报考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的配偶需提供烈士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需提供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烈士生前所在部队、单位或乡镇(街道)出具本人与烈士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6现役军人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需提供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本人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原件;
7.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需提供军人生前所在部队出具的本人与军人关系证明。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2.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缩减或取消岗位,及时通知考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50%。
(一)笔试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gcy.gov.cn,下同)官网公布。
笔试分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考试科目,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规定面试比例的,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己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报考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申论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各科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员考录和事业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信息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乗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者加强关注。
(二)考生自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1-2638181 0421-2638161
附件2.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