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安庆潜山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2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2名。其中:6个岗位面向潜山户籍(或者潜山生源) 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19年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以上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7月9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潜山市人民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8∶30至7月30日17∶30(7月27日、7月28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31日15∶00前可随时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于7月31日17∶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日16∶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到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城镇潜阳路584号舒州小学正对面潜山市人才培训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56-8935828)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6日8∶3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由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22日至8月23日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2019011-2019013、2019015-2019040、2019048、2019060、2019064-2019067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和《专业知识》(合卷);
《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涉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内容以专科所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涉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内容以本科所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2)2019001-2019004、2019014、2019041-2019047、2019049-2019059、2019061-2019063、2019068-2019075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
(3)2019005-2019010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人文、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和写作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及应用能力。
各岗位笔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携带相关证书向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城镇潜阳路584号舒州小学正对面潜山市人才培训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56-8935828)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依照一定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招聘人数10名(含10名)以上的按1.5∶1比例确定(小数点后尾数进1)面试人选;招聘人数3至9名的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人数2名(含2名)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限潜山户籍(或者潜山生源)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初中、高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2019001-2019013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无生)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运用能力;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3.面试分值: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费用: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考察
1.人选确定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含加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选岗
报考2019005-2019009、2019012-2019013、2019045-2019046、2019052、2019071岗位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首聘期一般不低于三年。
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卫生相关专业招聘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在第一个周期内(两年)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受首聘期限限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的有关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6-8935828(潜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0556-8958799(潜山市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215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潜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