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宿州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3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育综合竞争力,我县决定面向县内外选调教育体育优秀人才,为灵璧县第二中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岗位
本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教师3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为灵璧县第二中学(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院内),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根据《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者取消其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报名表》(附件2)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二)面试(专业测试)
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1)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进一步审核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采取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
(2)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
(3)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面试考官组在第一场面试开始前半小时熟悉题本。每人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面试考官组对前三位参加面试人员组织试评,以统一评分尺度。
(4)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报考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评分。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合计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起入围。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并客观详实的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公示期间,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相关手续
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报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编制、聘用等相关手续。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皖人社发〔2017〕63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2981
0557-6021161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2981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26567
灵璧县第二中学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