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大连民族大学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4人公告
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岗位数:4人
岗位性质: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负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能够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开展工作,事业岗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高等教育起点学历,原则上为公办高校统招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5.须为新疆籍少数民族,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在校期间担任过班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有心理咨询行业或高校学生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8.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至2019年7月18日12:00)
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dlnu.edu.cn查看招聘公告及报名要求,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应聘材料发送至fdyzp@dln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如:阿**-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1)《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2)《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3)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函(往届生提供)、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学院或学校团委提供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业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如张**-个人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大连民族大学主页进行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党员关系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函(往届生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个人简历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笔试考试后,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需求计划数的1:2为原则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后,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5.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6.考察
以适当方式对拟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和档案审查。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精神。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7.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9.报批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批准备案。
10.聘用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根据应聘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违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3.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56122、87645529
邮箱:fdyzp@dlnu.edu.cn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连民族大学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