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1000人公告

来源:沈阳市考试院 2019-07-11 13:08:43

  关于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公开招录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禁毒工作力量,促进我市退役士兵就业,沈阳市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未上岗、自谋职业、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公开招录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岗位为: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岗位。


  招录人数为:全市1000人。其中:和平区招录97人;沈河区招录112人;大东区招录125人;皇姑区招录121人;铁西区招录148人;苏家屯区招录90人;浑南区招录55人;沈北新区招录48人;于洪区招录56人;辽中区招录44人;康平县招录15人;法库县招录30人;新民市招录30人;开发区招录29人。


  二、招录人员范围


  沈阳市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未上岗、自谋职业、下岗失业退役士兵。


  三、报考招录条件


  (一)报考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沈阳市户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7月10日后出生);


  3.沈阳市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未上岗、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禁毒工作,具备履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打击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组织参加过邪教、迷信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处理过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6.其他不宜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网(http://www.sysksy.cn)。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9时至7月18日16时。


  4.岗位报名要求:每名退役士兵限报1个地区岗位,原则上就近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区,其中:户籍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的退役士兵限报本地区岗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确保填报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报考身份及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录取资格。


  5.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点击对应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本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者,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3)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报名人员于2019年7月23日9时至7月25日16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备笔试及入围后招录环节使用。


  (二)考试程序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9:0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点地址。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毒部分191条、347条至357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3)《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4)《戒毒条例》


  复习材料详见附件2。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计100道,题型为:单选、多项选择和判断。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4.考试成绩公布:2019年8月1日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5.资格审查和政审:2019年8月8日按照各地区报考岗位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政审人员名单,并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和政审阶段的退役士兵,携带退役证、身份证、失业证、自谋职业公证书等有效证件,到原退役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退役士兵身份审查认定。由市、区县(市)禁毒办组织进行政审和户籍审查。


  6.入围公示:2019年8月16日公布入围拟录入人员名单,并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剩余岗位计划从取消人员所报地区退役士兵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次公开招录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存在不符合规定问题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岗位分配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五、聘用形式和工资待遇


  1.聘用形式:2019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公示期满入围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后全额报销),体检合格后与承接禁毒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聘用意向书,参加禁毒专业培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体检合格者转为承接禁毒服务社工机构聘用员工。


  2.工资待遇: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相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退役士兵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应密切关注沈阳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等相关环节。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招录工作。


  2.招录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录纪律,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


  沈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13940295263、13940342463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24-28511063


  2.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77


  3.纪律监督电话:024-28511031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


  附件1.沈阳市面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公开招录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岗位招录计划


  附件2.沈阳市面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公开招录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复习资料(①②③④)


  ①戒毒条例(2018修正)


  ②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毒部分)


  沈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考试院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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