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遴选10人公告
根据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绩效考核单位)工作。朝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遴选优秀人员充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队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长春市朝阳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志愿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2.具体条件详见本方案中的附件《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除外)。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1:3比例取足人数为止;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行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区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限为2019年7月9日至7月15日。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9:00分至16:3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推荐报名
由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朝阳区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并将《报名表》上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7室。上报报名材料时,需同时上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A4纸复印),以备查阅。
2.资格审查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的组织及成绩确定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笔试试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入闱封闭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分布、监(巡)考人员组成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四)面试的组织及成绩确定
面试试题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入闱封闭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分布、监(巡)考人员组成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按100分计算。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都合格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遴选人选资格,并在同一遴选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附件下载>>>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