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招聘15人简章
2019年公开招聘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法律类专业,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司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周日)—7月24日(周三),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青岛海达职业培训学校一楼办公室(崂山区辽阳东路79号,百度地图可搜索)。
3.报名要求:报名时如实填写《2019年公开招聘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崂山区政务网自行下载)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需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信息单页),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截图(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 →点击“零散查询”→输入毕业证编号等信息→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验证结果截图打印),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开具,也可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行开具)。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为面试。
(一)面试
1.面试以答辩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综合分析、岗位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2.面试采取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核算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崂山区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条件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方能被录用。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招录后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工作岗位:法官助理招聘后,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形式进行使用,主要从事审查诉讼材料,归纳、摘录证据,确定举证期限,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受法官委托或协助法官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主持庭前、庭后调解,协助法官起草裁判文书等。
法官助理要服从工作分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应发工资4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崂山区政务网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88829733。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