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城管协管员10名
(二)工作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含)以上,其中满足在部队担任过班长或副班长职务、党员、立过功的退伍军人等条件之一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3、无精神方面疾病、无吸毒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岗位设定的薪酬进行发放,缴纳社会保险。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期间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hzsrc5@yeah.net,邮件标题注明:“东湖高新区+城管协管员+姓名”,请按公告要求投递简历,如不按公告要求,重复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投递。
(二)初试、复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聘用
1、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以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按照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招聘程序进行应聘申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统一的招聘流程和标准进行甄选,过程中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杜绝一切牟取利益的行为,也没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保证被录用的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应聘程序合法合规。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咨询电话:027-83889930杜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