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长春南关区公益性岗位招聘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工作顺利有序完成,妥善安置好就业困难人员,现结合南关区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社区公益性岗位
2、招聘计划:本次招聘采取各街乡空岗定向招聘的方法,计划拟招聘40人,其中:富裕街道1人、永吉街道8人、曙光街道4人、自强街道4人、长通街道4人、民康街道1人、桃源街道2人、新春街道5人、南岭街道2人、幸福乡1人、鸿城街道3人、全安街道5人。
二、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业务主管部门、街乡及社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南关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已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除此之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
1、良好的政治素养,要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2、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年龄需满足至少签订一年协议期限,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8:30-11:00时,
下午13:30-16:00时。
2、报名地点:南关人力资源市场(大马路与四道街交汇处)
3、需持证件: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与录用: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发布渠道
由南关区政府网站、街(乡)及社区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1、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与南关区就业服务局签订《长春市公益岗位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要遵守《长春市南关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若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
3、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月享受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88662600
长春市南关区就业服务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