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招聘演职人员13人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19-07-13 10:35:25
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2019年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党办发〔2018〕18号)精神和旗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面向各大专业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有利于出作品、出精品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一专多能者优先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相关文件要求,本次招聘通过自主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
(三)招聘少数民族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其中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不低于15%;
(四)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艺术类参赛奖项、“一专多能”突出的应聘者,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应聘人员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共13人)
(一)舞蹈演员5名(男3名,女2名);
(二)大提琴演奏员1名;
(三)打击乐演员1名(男,蒙古族);
(四)吉他演奏员1名;
(五)二人台表演唱演员2名(男女各1名);
(六)汉语小品演员1名(男);
(七)音响师1名(男);
(八)编剧1名。
四、应聘条件
(一)舞蹈演员。舞蹈专业毕业,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男舞蹈演员身高1.73米以上,女舞蹈演员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在21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身高要求。
(二)大提琴演奏员。大提琴演奏专业毕业,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打击乐演员。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打击乐器,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四)吉他演奏员1名。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五)二人台表演唱演员。戏剧专业毕业,具有本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演员身高1.68米以上,女演员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六)小品演员。表演专业毕业,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七)音响师。须持有高级调音员证书和舞台工作经验,熟悉大型音响系统调试,熟练掌握smaart音响系统调试软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八)编剧。编剧、戏剧和影视编创专业院校毕业,具有本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有舞台编剧工作经验或剧本创作获奖者优先。
五、报名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伊金霍洛旗自主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华瑞锋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刘槐予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李治成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闫彩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苏雅拉图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立军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那苏雅拉达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德强 旗财政局局长
刘学东 旗编委办主任
王 伟 乌兰牧骑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立军兼任,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12日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2日起至7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伊金霍洛旗影剧院东门),联系电话:
15947504447(白老师)
15947501444(兰老师)
18247771177(秦老师)
3.报名办法。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书(打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聘资格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成立由旗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兰牧骑组成的资格审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身高、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予以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业考评组人员、旗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纪委派驻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初试由考评组对应聘者的气质、形象、身材、专业、技术技巧、一专多能进行综合评分,合格者进入复试;
(二)复试重点对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基本功水平、其他特长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应聘者初试、复试所表演的主专业节目不得重复;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复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招录的人员进行体检。对反映确实存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体检
按照应聘者复试成绩和拟招聘人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九、录用
录用人员按程序确定后,与乌兰牧骑签定聘用合同,报旗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乌兰牧骑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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