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0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实边远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安新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的要求, 2019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岗位安置、面试(试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00名。其中高中学段(含职教中心) 108名,初中学段90 名、小学学段192名、幼儿园学段10名。详见附件1:《2019年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请填写附件2:《安新县2019年教师招聘任教经历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
(1)报考高中段教师(含职教中心)及初中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初中可下行使用至初中、小学岗位),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8.报名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或相近。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2018年以“劳务派遣”方式选招的教师,不再报考,直接过渡为“人事代理”方式,与2019年招聘教师同步落实工资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址: http://axjy2019.i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初审: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31日下午5: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本人的初审状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以支付宝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下午5: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9日上午9:00至10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七)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试卷取送、保管及考试实施程序按照高考标准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和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 ①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④出生日期早的。
(五)公布笔试成绩。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8月18日至21日(报考高中段考生于18日进行体检、初中段于19日进行体检、小学文科类和幼儿园于20日进行体检,小学理科类和小学综合类于21日进行体检)。
(三)体检地点:安新县医院三楼体检科。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上7:20前到三楼体检科签到。
(四)体检要求考生空腹。
(五)体检费用自理,医院统一收费。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三)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4.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年龄放宽条件报名的,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见附件2);
6.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如考察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8.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一)集中为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职业幸福教育、教育法规及师德教育、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为主。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岗位安置
(一)报考高中段考生,按安新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选择岗位及学科。
(二)报考初中段、小学段及幼儿园考生由安新县教育局提供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并服从安新县教育局调剂。
十、面试
(一)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按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采取试岗方式,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拟聘学校试岗两周。由试岗学校依据《安新县2019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岗考核办法》,按出勤、教学常规、教学能力、民主评议等方面对试岗人员进行考核打分。试岗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安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与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条件要求相同。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招聘教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期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保险(按河北省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公积金待遇,从2019年9月1日起薪。
(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见习期一年,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执行定级工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雄安三县以外考生不承诺迁入户籍。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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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