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浠水县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招聘公告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大学生村官选聘使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社局拟组织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黄冈市2015届及以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
2、黄冈市任满2个及以上聘期、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尚未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计划
1、招聘岗位: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工作人员;
2、专业:不限
3、招聘计划:1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下午5: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相关服务证明资料。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界定
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若截止报名时间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招聘岗位将予以取消。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成绩权重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加试笔试,并取加试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取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713-4224076
县人社局 0713-4253388
附件:浠水县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