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韶关市武江区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9人公告
根据韶关市委市政府《韶关市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韶关市招录(聘)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实施办法》和《韶关市武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试行)》(韶武府办明电〔2019〕32号),为提高我区医技水平,2019年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医疗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9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人员实行区招区管镇用,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到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二、引才范围及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省内外知名专家,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三甲综合医院中级以上职称,二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承担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署名前三位);引进后在一年内填补某专业技术的空白,并带动该专业发展和技术水平上台阶;医学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紧缺人才。影像诊断学专业和妇产科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
2.根据《韶关市武江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试行)》(韶武府办明电〔2019〕32号),对高层次人才发放补贴。发放总额标准:硕士研究生不限职称,6万元;博士研究生不限职称,15万元;中级职称执业医师,不限学历,6万元;三甲综合医院中级职称人才和承担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人才(署名前三位),8万元;副高职称以上特殊人才,不超过20万元。上述人才必须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不少于5年期的服务合同才可发放工作补贴。同时符合几个发放档次的,就最高的发放。发放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发放40%,工作满两年再发放30%,工作满五年再发放30%。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本区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才程序及方法
根据市相关文件规定,可免笔试。引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评议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为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103办公室(武江区建设路18号,雅居蓝湾小区旁),联系电话:0751-8739373。
3.提供报名材料:
(1)《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评议考核
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后,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武江区人社局全面指导,武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2.评议方式:组织有关方面专家,通过技能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获专家半数以上同意的报名者将确定为拟定人选,未获得半数以上专家同意的报名者视为评选未通过。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评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江区卫生健康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的人员,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需在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
本公告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武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3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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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